中国计算机学会技术前线委员会条例
总则
第一条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团体会员和企业界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士,中国计算机学会(简称CCF)创建CCF技术前线(Technology Frontier ,简称TF)系列活动。为有效开展活动,成立CCF TF委员会(CCF Technology Frontier Committee,简称CCF TF)。CCF TF活动及相应组织机构由CCF直接领导,归口CCF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。
第二条 TF的任务是:搭建合作和发展平台,促进企业之间、学术界与企业界之间的技术交流,为提升整体业界技术水平、帮助企业界专业技术人士的职业发展提供服务。
第三条 为规范委员会的组织和活动,根据CCF章程和关于分支机构有关规定,制定本条例。
组织机构
第四条 CCF TF由委员构成。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,负责委员会的决策。
第五条 CCF TF委员来自企业负责技术的高管担任,执行委员由委员选举产生,首届执行委员由创始委员出任,首届委员会主席由CCF秘书长任命。
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席1人。主席必须是执行委员会的成员,由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。主席是委员会的首席代表,负责领导委员会的工作,主持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。
第七条 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,是当然的执行委员,由CCF秘书长任命。秘书长负责委员会成员的联络、组织相关技术活动及日常工作。委员会设秘书处,成员由CCF专职人员及执行委员会指派各单位人员组成。
第八条 委员
1. 委员分团体委员和个人委员。团体委员由CCF企业团体会员的技术负责人担任,可由所在单位更换,但须经执行委员会批准;个人委员由本领域内有一定专业成就和声望的知名人士担任。委员必须是CCF会员。
2. 委员人数根据委员会发展情况由执行委员会决定。
第九条 执行委员
1. 执行委员必须是委员。
2. 执行委员所在单位应该是CCF A类团体会员。
3. 执行委员人数不超过27人。
第十条 执行委员会任期:每届任期为一年,主席不得连任,执行委员可连选连任。
第十一条 CCF TF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执行委员会根据工作情况由主席决定召集,但每年不少于两次。参会规则参照CCF理事和常务理事参会规则执行。
选举
第十二条 选举在CCF秘书长或其授权的人主持下进行。选举委员会负责候选人申请和资格审查。CCF秘书长会议具有提名权。
第十三条 选举顺序和办法参照《CCF选举条例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。委员会各个职位当选后,由CCF签发聘书,但主席须经由CCF秘书长批准。
第十四条 因届中因特别情况主席不能任职时,由执行委员会选举。当执行委员不能任职时,届中不予选举。
第十五条 约束和届中更换
1. 主席不得兼任秘书长。
2. 单位委员当选后,如本人离开原工作单位后,其在委员会中的任职失效。
活动与兴趣小组
第十六条 TF开展活动时,严格区分会员和非会员,且保证CCF有优先权和显著的付费优惠。收费标准根据活动的内容和价值由CCF秘书处核定。A类团体会员每次可派遣不超过40人享受会员价,B类为20人。
第十七条 执行委员会负责策划系列性技术活动并任命每次活动的执行主任,由执行主任负责当次活动的策划并安排演讲人。活动均统一命名:CCF TFnn(nn为序号)。
第十八条 委员会可按领域组建兴趣小组(SIG),SIG的设立由执行委员会投票决定,超过三分之二为有效。当该领域无足够需要时,由执行委员会决定解散。
第十九条 SIG的成员必须是TF委员会的委员,每个委员可在最多3个SIG中任职。
第二十条 每个SIG设主席一人,由委员会主席聘任,任期一年,可连聘连任。主席领导SIG成员开展技术交流活动。
第二十一条 SIG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技术交流活动,每年不少于4次。SIG的活动纳入TF系列,统一编号,并按TF的要求开展活动。
第二十二条 SIG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情况书面报告CCF TF秘书处。评估工作由CCF TF秘书处负责。CCF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成员或单位给予表彰。
财务
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的财务收支由CCF统一管理,工作经费纳入CCF企业工作委员会预算。
第二十四条 委员均以志愿者的身份参加活动,不从CCF获得报酬,但从事技术演讲等活动获得的感谢金不在此列。
附则
第二十五条 CCF TF对外开展活动或对外宣传时,必须注明“中国计算机学会”字样和CCF会徽。
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CCF秘书长会议制定。CCF秘书处负责本条例的解释。
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。